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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水利厅关于暂停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名单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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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76 更新时间:2020年06月23日17:02:47 打印此页 关闭

湘水函2019〕271号


各市州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湘水发〔2018〕28号)规定进入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从事水利建设的从业单位,符合“经水利部评定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条件方可列入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红名单,由于水利部自2017年之后未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且修订后的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近期才出台,新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未完成

鉴于以上情况经研究,在水利部尚未公布新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之前我厅决定暂停开展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名单评选工作。同时为确保科学、合理、公平、公正,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我省新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名单公布之前,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和工程发包中决定暂停“招标人可在评标办法信用评分因素中规定对红名单市场主体给予加分的方法和标准”之规定。


湖南省水利厅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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