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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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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129 更新时间:2020年06月24日09:51:17 打印此页 关闭

各市州、县市区水利局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各有关单位

从近期有关督查检查的情况和部分工程现场出现的问题来看我省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依然突出,形势不容乐观为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现就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在首要位置强化安全生产红线和责任意识近期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按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监督2019139号)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5个监督检查办法问题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办监督2020124号)等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并全过程留痕。对发现的违规、违章作业行为要立即纠正,严肃处理对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要督促责任单位不折不扣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规范安全管理行为,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项目法人单位应强化合同意识,督促其他参建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月底前按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试行)》《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要求,以高边坡、深基坑、围堰、爆破、施工用电、高空作业、隧洞及渡槽施工作业、备汛度汛等事故易发多发的环节、部位为重点组织开展风险分析评价,落实危险源风险管控并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台账、安全日志。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值班制度加强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有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迅速有效处置并按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2016220号)及时上报

湖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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