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码
暂无联系客服
用户中心
意见反馈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0731- 85113505
网站首页
公司简介
荣誉资质
企业文化
项目中心
常见问题
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公司新闻
人才招聘
荣誉资质
联系我们
工程案例
<
>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关于请原省直管三级建筑业企业与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系办理各项业务的通知
分享到:
点击次数:1224
更新时间:2020年06月23日17:34:07
【
打印此页
】
【
关闭
】
有关建筑业企业: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建〔2015〕59号)要求,从2015年7月1日起,原省直管三级建筑业企业各项业务办理请与企业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联系。
附件:
原省直管三级建筑业企业名单
上一条:
关于2014年度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工程师、招标师、造价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经济师、翻译、出版等资格证书发放时间的公告
下一条:
2014年度湖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评论服务协议。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